搬家公司员工要注意高温避暑
夏天到了,温度也变得高了起来,在户外作业的人员是很不情愿过夏天的,夏天的紫外线照的很厉害,太阳无情的把大地烤的很热。搬家公司的搬家工人也应该算在户外工作的人员,公司员工一般在夏天都会很照顾,一般会发一些避暑的**等等,或者尽量避开一天的**热的时间段。
国家政策上:6月27日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》,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 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。7月16日,杭州市建设**会和杭州安全生产管理局又联合下发《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:气温达到35℃以上时,中午11点至下午3点应该暂停在阳光直射下作业;气温达到38℃以上时,原则上要停工,确实需要施工的,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。
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陈处长告诉记者:“如果企业主不执行,作为职能部门想查处也无法可依。因为支撑‘高温关怀’的依据只是一个不具强制执行力的指导性文件,这就使‘高温关怀’成为企业的一项福利项目。在高温下作业而得不到应有的待遇的工作者,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和企业主进行商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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